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數位雜誌十月號讀後感















「品牌」不是「商標」。「品牌」指的是產品或服務的象徵。而符號性的識別標記,指的是「商標」。品牌所涵蓋的領域,則必須包括商譽、產品、企業文化以及整體營運的管理。因此,brand 不是單薄的象徵,乃是一個企業總體競爭,或企業競爭力的總和。
這是維基百科對品牌的定義。



本期標題為雲端運算,但是我對於"小公司衝出大品牌"這個主題有更大的興趣,書中以這個主題舉出了許多台灣營造出成功品牌的企業。
那麼什麼是品牌?怎麼做出品牌?怎樣算是品牌?台積電有技術、資金、知名度,台積電很賺錢可是沒有任何產品掛名台積電,這樣算是品牌嗎?從維基百科知道,是的這是品牌。

本期雜誌中所有的例子都不是獨占的,也就是他們能做別人也能做,那麼是如何能讓大家都想買他們所製作的產品?品牌就是認為這個牌子就是好東西,會對這個品牌做推薦,更甚者可能不能聽到別人對此品牌做批評,那麼是不是可以說技術是其次呢?就文中看來不是的,所以可以得出好東西以及適合消費者的東西就可以有著很大的機會。

但是裡面所有的文章都有勵志文的通病"我想做就會成功",我不相信東西這麼好賣,做的好、消費者喜歡就能賺大錢,行銷在哪裡?如何與別人競爭?資金的調度?整體的規劃? 我們資訊人要學的是這些才對,不是光聽聽故事感到希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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