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30日 星期二

97360375 游輝煒, week 4

九月分數位時代雜誌: 免費經濟的危機與轉機

概要:
當產品的邊際成本趨近於零,將價格訂為零可能比向消費者收取微幅的費用更有利。網路上多數的東西其實很難跟消費者收到錢,這些看似免費的產品最終也不是真的免費,而且還容易夾帶病毒。網路上的「免費」模式充斥,並不是一件令人驚訝的事情。但是當我們在感嘆網路錢不好賺之前,我們得先區分「收不到錢」和「不收錢」之間的差別,這兩種最終結果看來都是「免費」模式之間的差別。這兩種模式的差別,或許我們可以稱為「價格為零的免費經濟」以及「不透過市場交易的免費經濟」。

以下是免費經濟的主要收入來源:

一、媒體模式:
只要能有效地吸引使用者的目光,就能帶來影響力,這樣的影響力是可以出售的。在過去,只有大媒體的影響力才被認為是可以賣錢的,Google在營運模式上的創新,則是讓過去被認為不具影響力的個人或是非媒體組織,也有了販賣影響力的可能。

二、互補性商品:
有些產品在使用上是成雙成對、環環相扣,比方說印表機與碳粉夾、數位相機與記憶卡、手機與通訊服務等,廠商可以讓互補性商品的某個部分免費,再從其他部分賺回來。但這種模式操作要能成功的前提是,產品間的互補關係不能被「破解」,比方說遊戲機免費或低價出售,寄望從獨家相容的遊戲軟體中回收,但是軟體卻被成功複製而在網路上流傳,產品間相互依賴的關係便被打破了。

三、加值模式:
初階或低階產品不用錢,但進階或專業版本再跟使用者收費,像線上遊戲不用錢,但是讓你功力大增的虛擬寶物要收費;陽春版的軟體不用錢,進階版的要收費,像Adobe的Acrobat Reader和防毒軟體小紅傘都不用錢,但他們都另外開發了功能更齊全強大的收費版。 免費除了出自「逼不得已」,經常也是策略思考的結果。對於科技產業來說,先搶市場占有率,讓自己的產品成為產業的產業標準,往往比產品的品質良莠與否,更是企業新產品成敗的關鍵,因為具有產業標準的行業,經常會出現強者越強、弱者越弱的情況,弱者最終會被迫退出市場,而免費往往是快速搶市場占有率最有效的方式──免費產品最容易在市場上病毒式地廣為流行。因此,假設一家行動電話公司計畫五年內要從一位消費者身上創造八千元的收益,先用零元手機、乃至第一年免通話費吸引消費者上鉤,再想辦法在後面逐年從通話費或其他加值服務回收,當然比收三千元的手機費用,而把消費者擋在門外是高明得多的作法。

消費者通常會被業者的"免費"機制給沖昏頭,錯失了常理的判斷而掉下了陷阱,花了冤枉錢,當看到免費商品時務必要仔細衡量,才不會當了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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