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月我要分享一下我對DRM的看法
也就是看完了賈伯斯"Thoughts on Music"的心得。
最近幾年,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新聞總是能夠引起大家關注。
賈伯斯希望有朝一日DRM可以取消,身為一個企業經營者的他能有這樣的想法是真的很偉大,但是他可曾想過,是什麼東西讓他的iTune有如此收入?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能取消DRM技術是很爽的事情,大家應該都知道某個台灣線上音樂服務"KKBOX"也有DRM機制,假設KKBOX取消DRM機制,我只要跟朋友先講好這個月誰繳那149塊錢月費,豈不是爽到爆?
我本身也是乖乖繳那149塊錢的人,讓我願意掏錢的理由是"音質",大家載音樂常常都用FOXY來下載,可是有的人分享的音樂,音質真的是爛到爆炸。
DRM的好處,是保護音樂著作權,防止盜版情形。壞處是相當的麻煩,必須在指定的電腦或播放機才能播放,而且現在科技這麼發達,即使有DRM機制,還是能夠被破解,之前Real公司打算也使用類似DRM機制的東西在DVD影片使用,我想這對於防止盜版根本不痛不癢。
既然DRM有好有壞,那到底該不該繼續使用這機制?
我覺得,就讓這個機制繼續下去吧!
尊重藝術工作者的人(藝術包含音樂、影片等很多層面),無論是現在還是未來,願意付費欣賞的人還是會一直付費下去的。然而不想付費的人,就會繼續鑽研如何破解DRM機制,甚至是DRM二代、三代...等。
我想,尊重智慧財產的觀念,在最近幾年的極力推崇下,已經在大家的腦子裡多了這麼一點意識。現在的情形就像是一個平靜的池塘,只要有人從水中拿走一個石頭,或是往水裡丟一個石頭,必會引起一波漣漪。
請參閱
DRM是什麼?
此篇提及的DRM相關新聞
2008年11月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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