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的報告閱讀"Linux傳奇"剛好和上的的參觀apple store有一些相似處,都是在討論不同於Win的作業系統。Win就大家都用(外觀稱不上美,作業系統也稱不上專業),而Mac是很漂亮(不管是OS還是電腦外觀都是),Linus主打得應該是open source吧,就占市率來說Win>Mac>Linux。
"讓比爾蓋茲坐立難安的天才",這個很吸引人的標題,竟然可以讓我伯母(重多來不用電腦的人)拿起來翻一翻。專有名詞,想要真正的看懂這本書其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就開始請教有使用過Linux的人,不過我覺得這本書裡面的內容,我個人覺得對我們現在這個階段的人來說應該是比較孤燥乏味的,裡面有許我對這本書比較有覺得是他們的學習態度和想法。
為何要用Linux,或許很多人都想說因為是免費,如果是用Mac是要錢,而且要很多很多錢,但是『物美』才是決定的因處理、程式設計和網路連線與管理等功能樣樣俱全,才是選擇它的主要原因。不過很多人到最後都把Linux砍掉的原因大概是msn不支援Linux系統吧,從最基本的指令操作到友善的視窗介面,以及排版作業、文書!另外程式設計師最關心的是要如何在Linux中開發軟體。由於Linux非常穩定(當然也不容易中毒),使得它成為優良的開發設計平台,在軟體套件中包括了多種程式語言與開發工具,例如gcc、cc、還有我們在學的c++等等。感覺有東西對於Linux的使用者來說很好懂,但是Win的使用者,可能怎樣都不懂Linux在做什麼。
我個人比較樣往Lars Wizenius說的荷蘭學術自由風,那邊的大學一年級不像台灣一樣有規定要選什麼課,而是可以依自己的需要選課。而感觸比較深的一句格言"優秀設計師之道要寫程式,偉大的設計師知道要改寫(併重複利用)程式",這讓我想到班導之前說過"站在別人肩膀上做事是一項不可或缺的能力",同樣的意思就是要我們懂的共多高深的程式,然後改寫,使程式變得更好,也讓我更清楚為何班導程式交的比較難、比較要求板面排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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